近日,国内最大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 )接到多位用户对一号店的投诉称网站存在:虚假发货、迟不退款、发货迟缓、疑似售假、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以下为全国各地的“一号店”用户向我们发来的部分投诉典型案例内容:
案例一:一号店商家虚假发货、迟不退款遭用户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朱女士于12月12日在一号店购买商品,订单号: 6801851055222。
商家告知已经发货,但我查询物流记录发现连最基本的缆收记录都没有,其实是商家跟没有货物,去调货了才能发。
事后商家承认了此事,由于我实在等不及了,要求商家不要发货了,但商家仍强发,于是我就让快递立即给原单退回。
但至今款都没有退回至我的账户。1月1日发现退款被拒绝,于是联系一号店,回复说会处理,但至今没有处理。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的反馈称:联系顾客,此单经核实因退款问题顾客投诉,现已退款完成,并告知退款时效。
案例二:商品迟未送达 客服推脱处理
郭先生称1月19日下3点,在一号店来伊份旗舰店购买20盒169元大礼包,订单号: 7256892997596。
赠送的两盒已经推后五天了,订单还显示一还未配送。联系客服,一直推脱,也未告知具体邮寄的时间。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的反馈称:联系顾客,货物现已签收,赠送两份未收到,经核实商家已跟其联系处理好,客诉已解决。
案例三:商品与期望不符 用户不满一号店商家拒绝承担退货运费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于女士称一号店商家卖的所谓红酒礼盒粗制滥造,红酒瓶根本放不进去,商家的解释是用力按就可以,我不满意这样的解释。订单号:7222437246719。
投诉到一号店客服,要求仲裁,仲裁方经理问我为什么没有在买之前咨询一下。
我要求退货,由于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我认为应当由商家承担运费,方经理回电话告知盒子属于非主要商品,所以商家不承担运费,只能和一号店共同承担20元赔偿,而且把原来商品内容更改了,上传了一张酒瓶放不进盒子的照片。
我不同意这种处理方案,她蛮横的告诉我这是最终处理结果,并挂断电话。而且这个经理还告诉我,这种处理结果还是看在我是v3用户的份上,我认为这种处理客诉的做法不合理。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的反馈称:经查消费者在入驻商家购买商品,因收到商品中的礼盒与其期望不符,消费者要求退货问题,导致其投诉。告知消费者自行承担运费退货,一号店可适当补偿,若不退货,其自行另外购买礼品袋,商家和一号店均可以给其适当金额补偿,消费者不认可。
案例四:用户质疑一号店售假
何先生称在2016年1月16日在网上超市1号店商家购买惠普Q2612A硒鼓8支,订单号: 7219281161773。
收到货后发现是假冒惠普原装产品,之后联系商家,在1号店在线投诉两天都没人回应,打电话商家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一会说负责这个事的人不在,不太清楚这事,一会又说库管放假了,后来又称全公司放假了,要到春节以后在处理这件事,再后来直接打电话不接了。
联系1号店客服客服先说联系不上商家,后来说商家放假了,现在他们也没法处理,说购买的是假货需要先到惠普厂家客服出个检测报告,没有检测报告他们也没办法。
我去惠普客服,客服看了硒鼓说非原装产品,但是硒鼓是消耗品不给出检测。一个老百姓买东西是为了好用,最终买到了假货不能用不说,还要自己这里跑哪里找的,要去弄产品的检测报告,折腾半天也没能出检。临近年关了每个人都很忙,老百姓每天不是为了要证明假货跑东跑西的。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的反馈称:此单顾客怀疑假货客诉,联系顾客告知一号店商品均正品,核实品牌售后,通过输入二维码旁边的数据可以验证,告知验证方法,不认可,表示可提供包装及商品图片,商家现已同意退货,需年后安排处理,不认可,要求年前必须处理完成,未与其达成一致。
案例五:到货慢 用户不满一号店服务态度
章先生于1月28日下的订单,订单号: 7394025910408。
29号手机到南京,至今未给我送货。因手机损坏才购买新手机,非常急用,也与客服协调希望尽快解决。
期间在一号店电子平台及电话客服投诉不下于8次,从承诺1月30号、31号送到,后来说2月1号肯定送到,2月2号给的答复是订单异常待核实,不确定收货时间。
现已严重影响本人日常生活,且一号店并无解决问题的态度。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的反馈称:已联系消费者安抚致歉,商品因配送公司丢件导致未及时送达,现订单已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消费者认可。
案例六:用户抱怨“一号店”退款迟缓 客服态度敷衍
胡先生称在一号店下单,订单号: 7481445535540。
支付后发现订单错误便取消订单,但是一号店退款速度太慢,一直未退款。
并且连在线客服都没有,后来总是说1到7个工作日,我认为这是在敷衍。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的反馈称:已联系消费者安抚致歉,订单已成功取消并退款,已告知消费者退款到账时效,消费者认可。
案例七:一号店客服未及时更改用户反馈的地址错误问题
杨女士于2月18日在一号店采购物品,订单号: 7524925461735。
在19号时发现一号店系统默认的配送地址错误,而且订单尚未配送,于是致电客服要求更改配送信息,客服同意且说会立刻通知快递公司。
下午本人不放心再次致电客服,客服说已经反馈给快递公司了,但是物品在19号晚上显示已签收,投诉到1号店客服后他们一直说会跟进。
结果到21号时一号店说错误地址收件人已签收,要本人自己去错误地址提货。本人诉求: 1号店将货物送回准确地址或安排退款。
对此,一号店向本平台发来的反馈称:联系顾客告知考虑客户体验帮其申请20元返利补偿,后续问题顾客自行联系收货人处理,顾客认可。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 霸王条款 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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