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2016年“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正式启动。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执法将以网络消费侵权、虚假宣传等七类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集中查处一批关乎发展、关乎民生、关乎稳定的网络违法大要案。
去年查处违法案件千余起
其实,浙江工商部门去年就集中开展了“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去年全省共检查网站、网店16.5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2.3万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943条,责令整改网站2035个,关闭问题网站174个,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982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28起。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如今,发朋友圈信息收集大家“点赞”的活动层出不穷,但若言过其实,就会侵害消费者的权益。2015年4月13日,海宁市百合天地度假酒店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集赞兑奖活动,并经微信朋友圈向不特定的消费者转发,内容为“‘西班牙’等你来邂逅,邂逅方式:4月30日前,转发本图至朋友圈,并收集好友的‘赞’,集满68个赞,送价值68元定制充电宝一个;集满128个赞,送价值666元酒店房券一张。”然而,这次活动内容中未对兑奖数量作任何约定,之后造成较多消费者达到集赞数量后,没能成功兑换相应奖品,最终引起消费纠纷。
事后,工商机关认定该酒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属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最终,工商机关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该酒店罚款人民币2000元。
今年严查七类违法行为
记者昨天从2016“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为期半年,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网络服务平台、团购网站和企业官网以及网络交易平台、微博、微信等平台上从事交易的经营者开展,明确消费者反映问题较集中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装用品、鞋帽服装、婴幼儿用品等商品以及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商品为重点检查商品。
与此同时,执法行动还将明确查处以下七类重点违法行为: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网络广告违法行为;网络虚假宣传及“炒信”行为;网络消费侵权行为;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网络传销行为;其他违法行为,如违法网络有奖销售、网络商业诋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