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揭晓结果,经过近一个月的评选,“阿里打假第一案”即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入选十大案件。作为第一案,此案对司法界和社会的正面示范作用明显。据悉,该案还入选了“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和2017中国法治蓝皮书。频频获选的背后,是该案于电商、司法及社会的积极破冰意义。
(图说:2月1日,“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
“让售假者疼”系列打假案推动法治进程
据记者了解,2017年马云在两会期间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后,阿里率先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售假卖家,提高蓄意售假的成本,“让售假者疼”,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人、商家及平台自身利益。
2017年3月8日,淘宝网依据双方签订的《淘宝服务协定》,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出售假冒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告上法庭。同年7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了损害,要求被告向淘宝赔偿人民币12万元。
(资料图片:2017年4月25日,“阿里打假第一案”在上海市奉贤区法院公开审理。)
作为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卖家案,该案引起司法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并在年度一系列司法案件的评选中入选。1月7日,该案入选最高法评选的“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1月19日,中国检察日报社发布《2017中国法治蓝皮书》,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入选。“阿里打假第一案”还频频出现在一些媒体年终评选和法律研究机构的年终盘点中,其司法及社会意义可见一斑。
据悉,此次获选的“阿里打假第一案”也并非个案。目前,阿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12起,更多像姚某一样在网上卖假货的不良商家被诉至法院。就在今年1月16日,阿里对外宣布将于近期启动起诉售假卖家专项月,首批计划对100个售假卖家展开追偿。日前,阿里与法国护肤品牌贝德玛先后将深圳售假者刘某诉至法院,索赔共计94万余元,这也是国内电商平台首次联手品牌权利人共同维权。
“阿里打假第一案”为何频获点赞?
“阿里打假第一案”为何频频获选?这背后是其重大的破冰意义。
全国首例电商打假案公开宣判意味着国家将网购中的假货泛滥,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开始通过司法渠道打假,势必推动打假之路走向制度化、司法化,推动打假主体多元化。
“该案系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其对司法界和社会的正面示范作用明显。”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荐理由写道:该案填补了此类案件审理的空白,为今后类案的审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此外,有利于促进电商平台的健康长久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有序发展。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明确了司法打假的力度和决心,有利于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电商平台对售假电商直接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有利于依法切割平台与失信经营者之间的利益链条与诚信株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点评此案时表示。
除了法律界的评价,第一案也广受媒体的关注。新华社在评论中引用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对该案的评价:“作为电商平台,淘宝网拿起法律武器打假,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阿里打假第一案’的胜诉给网络假货治理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也给了我们信心。”阿里巴巴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阿里在实践中发现,要想通过民事赔偿方式给售假者以震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平台作为商誉损失方的法律量刑标准亟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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