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很多剁手族已经开始跃跃欲试、准备大买特买一番,为了抢购成功很多消费者会选择提前预定,然而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取消订单定金不退等条款,总会令消费者感到不快。下个月起,这些霸王条款有望和消费者说再见。
◎新规出台:定金不退属于违规赠品也要有三包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新规将在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看到,在规定中对网络促销组织者即电商平台的义务做了详细表述,其中第九条明确指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除了对电商平台,规定对网络卖家的义务也有详细表述。记者看到,其中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并且在集中促销中所附赠的商品,也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消费者:维权更加理直气壮
对于新规的出台,很多网购族都表示举双手赞成。市民郑女士就表示,自己以前就吃过无法退还定金的亏,前段时间家里装修,我在网上订购了一幅手绘油画,卖家说需要先付款,他们才能请画师绘画,没办法,我只好先将700多钱的全款打了过去,但实际情况是,等了半个多月,油画还没画好。这时我想退定金,可是卖家却怎么也不同意,我只得又等了半个多月,卖家才将油画送来。打开后,我更不满意了,油画的水彩中竟然夹杂着画笔毛,我想退货,可是卖家却又以种种理由推脱,说油画是专门为我定做的,不能退货,没办法只能吃个哑巴亏。
郑女士表示,对于很多特殊商品,只能采用预定的方式选购,但由于之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造成消费者在购买预定商品时享受的服务无法和正常购买商品相比,购买体验严重不佳,现在有了法规来约束,下次再维权时,自己会更加理直气壮了。而也有市民对赠品也要有三包这一规定存在不同看法,赠品本来就是免费赠送的,如果规定太严会不会使得商家在附赠商品上更加谨慎,甚至直接取消赠送可能带来问题的赠品呢?市民王先生说。
◎律师: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对于新规出台,江苏益新律师事务所王洪磊律师认为,这是对去年3月份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又一次完善和补充。在规定中,消费者最常碰见的是预定商品的定金不退和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况,这在以前被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交易条款,但如今也被认定为违规,新规出台无疑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此外,王洪磊表示,规定也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这是对现在愈演愈烈的网络店家刷信誉、刷销量行为的一次有效遏制,无疑将更好地规范网络平台的经营秩序。对于王先生提出的赠品要有三包这项规定的担忧,王洪磊表示,赠品也是商品,其质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使用安全,并且赠品的价值其实已经包含在主体商品的价格中了,因此对赠品做出三包规定是非常合理且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