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今天正式颁布实施,对比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在于对驾驶员的户籍有新的要求,驾驶员须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取得广州市居住证。同日,北京上海也发布了网约车新政,“京籍京牌”、“沪籍沪牌”限制保留。
相比征求意见稿,改革政策文件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责任
有意见认为,为更好地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利益,强化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管,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进一步细化。
因此,在改革政策文件中增加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转移承运人责任、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不得转嫁经营风险、不得隐匿车牌信息等规定。
2。对驾驶员身份及年龄有新要求
有意见认为,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应允许驾驶员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不宜对驾驶员户籍做强制性规定,但为保障对乘客服务质量和乘客乘车安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参照其他同类城市做法,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因此,在《网约车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了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将“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的年龄条件,修改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增加了对网约车驾驶员需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要求。
3。对车辆排量及车龄要求放宽
对车辆准入标准意见较为集中,且各方意见差异较大。
在《网约车管理办法》修改过程中,统筹兼顾、平衡各方诉求及利益,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包括将网约车车辆排量标准从1.8T或2.0L简化并统一降为1.8L,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龄要求进一步放宽至3年等。
4。要求合乘计划明确出行时间和地点
有意见认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应鼓励发展,但应细化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与非法运营行为的界限。因此,为明确合乘出行计划的具体内容,避免被非法营运行为人利用,在《合乘认定意见》进一步明确出行计划及线路应当包含具体时间和地点。
5。将会研究优化巡游车营运年限
有意见认为,目前广州市规定巡游车营运年限为5年,而网约车营运年限则为8年,相比而言,网约车可营运年限较长,车辆折旧成本较低。因此,为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公平竞争、协调发展,在《行业改革意见》中增加了研究优化巡游车营运年限等内容。
6。完善了网约车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有意见认为,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相关主体的部分义务缺乏相应的未尽义务法律责任,因此,为使《网约车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完善了《网约车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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