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和电子商务在食品行业的普及,食品安全在网购中的重要性正在逐步增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7月13日正式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也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配合相关法规,特将《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淘宝网保健食品行业标准》、《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9月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酒类卖家准入、清退标准从《淘宝规则》调整纳入食品行业标准;
2、新增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将影响食品行业准入;
3、新增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4、新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需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5、明确品质抽检及违法行为处理。
《淘宝网保健食品行业标准》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新增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将影响保健食品行业准入;
2、新增保健食品的商品描述内容需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3、明确品质抽检及违法行为处理;
4、调整清退标准。
《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新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具体变更内容:
《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新增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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