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猫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深圳市宏成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收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0元。
宏成数字因虚假价格被罚2万
据了解,宏成数字成立于2001年,从事宽带通信智能网关终端设备、智能家居终端、移动终端接入设备和智慧家庭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今年4月25日正式挂牌新三板。
对于受处罚一事,宏成数字在全国股转系统中进行了披露:公司天猫旗舰店在进行低价促销时,标识了虚假的、高于实际价格的原价信息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因而受到了行政处罚。
公告表示, 深圳市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宏成数字在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缴纳20000元罚款。
宏成数字表示,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在缴纳期限内缴纳人民币20000元罚款,该笔罚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此外,公司在被处罚之前已经停止标示虚假价格的行为,将吸取本次处罚的教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定期/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平台的合规运营。
根据宏成数字2016年半年报,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277.93万元,同比下降15.92%,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为1478.40万元,同比下降17.79%;净利润亏损541.62万元,同比下降29.84%;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480.49万元。
据悉,宏成数字在今年上半年扩充了国内销售力量,在天猫、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等第三方平台上销售产品。
先提价后打折属于价格欺诈
据了解,《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其表现形式很多,比如,虚列生产经营成本,抬高定价,蒙骗他人;先提高底价,然后声称优惠打折;名为处理商品,实际上是原价销售;以虚假的价格信息误导对方,一旦成交,即迫使对方接受高价;在商品包装和标注上造成价格的误解等。
作出这些行为的经营者,其目的就在于骗取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信任,诱使他们与其交易,然后在这不正当的交易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比如以下案例:
消费者发现商家销售商品,网页标示包包专柜3折封顶……**价3900 参考价13000”和“手提包专柜5折封顶……**价1890 参考价3780”,举报人针对五折的宣传提出质疑,且参考价来源也表示非常有疑问,因此向发改委发起举报投诉。
处理结果:举报事实成立,被举报方被给予警告以及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观点:被举报方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且被举报方此类情形不止一次被举报,故给予被举报方行政罚款处罚。
警惕双十一价格欺诈
每一年双十一都有令人震撼的销售数字,但随之而来的是诸多物流、售后等问题。亿邦动力网在百度新闻搜索“双十一价格欺诈”,搜索到413000个相关新闻,几乎每一年双十一都有双十一商家价格欺诈的新闻被曝出。
去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国首份《“双十一”综合信用评价报告》,监测了2015年“双十一” 期间淘宝、天猫、京东等11个电商平台上的1.72亿件商品,涵盖商品类别、商品价格、消费人群、消费地域、投诉、退货、广告词使用等多项监测内容。
《评价报告》显示, 750万件促销商品中,有52.99%出现事先提价、当天降价的情况,少部分商品甚至提价高达200%以上。其中,化妆品是价格欺诈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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