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消息,近日,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告诉亿邦动力网,已收到由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紧锣密鼓申请牌照展期的最后关头,央行的分级管理《办法》搅动了行业。
亿邦动力网了解到,该《办法》将对第三方机构实施分类评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指标与标准》在100分基准分基础上,加上自律管理评价计分以及奖惩计分,确定支付机构的及评价计分。
据了解,评级指标包括监管指标和自律管理指标。其中,监管指标包括客户备付金管理、合规与风险防控、客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性、反洗钱措施、持续发展能力6项。自律管理指标则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并上报央行,自律管理评价计分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按照自律管理指标和标准组织支付结构实施。
此外,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扶贫开发金融等普惠金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可进行奖励加分,最高加5分。
《办法》显示,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机构的评价计分及相关特殊情形,将支付机构分为5类11级,包括A(AAA、AA、A)、B(BBB、BB、B)、C(CCC、CC、C)、D和E类。其中,A类机构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整体优异;B类机构整体表现良好,个别指标变现一般;C类机构基本指标整体表现一般,部分指标存在问题;D类机构潜在风险较大;E类机构风险隐患严重。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办法》规定已获许可1年以上但全部支付业务从未实质开展,或连续停止展业2年以上,但未造成重大恶略影响的,将直接评定为D级。发生客户信息泄露或资金盗失等风险事件,造成不了社会影响的,也将直接评定为D级。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则将直接被评为E类机构。
业内人士分析,而以上三类问题或将影响众多第三方支付企业,尤其是客户信息泄露一项,就有媒体报道支付宝、苏宁易付宝等多次发生客户账户被盗现象。而转让、变相转让支付牌照在一照难求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也频频发生,很多企业通过收购公司、购买牌照的方式变相获取支付牌照。
在具体的监管方式上,《办法》显示将对A类机构不采取特别监管措施,对B类到E类机构,除日常监管措施外,还将采取不同程度的限期整改、监管谈话等措施。对D类机构除监管外还可责令其停止办理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对E类机构,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据了解,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涉及的财务数据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支付机构每年3月1日前将自评结果上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每年5月1日前将支付机构自律评价计分结果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类别、级次后于每年7月1日前书面通报。
据悉,2010年6月央行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从事支付业务需要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也称《支付业务许可证》。此后,央行先后发放5批270张左右支付牌照。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起始时间为第一次拿证时间,其间可申请修改或扩大业务范围和类型,但更改之后有效期不会延期。首批27张牌照即将于2016年5月2日到期,其中包括支付宝、财付通、汇付天下等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