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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卖货的变味营销,微信朋友圈卖货能走多远?
2015-12-07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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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货和开微店不同,付款方式由双方商定,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纯属个人交易,没有第三方参与担保和监督,买到假货或者上当,一旦遭遇熟人“坑友”,往往只能无奈吃个“哑巴亏”。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很多人发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悄悄“变了味”:曾经熟悉的朋友突然换了面孔,变身代购狂,疯狂刷屏,发各种面膜、高仿包包广告……

惊诧,反感。有人直接拉黑,也有人碍于交情,不好意思屏蔽。

专家提醒,朋友圈作为一个交流友情的社交平台,不应任其成为一个“杀熟”的商业工具,更要警惕利用这一渠道进行传销的行为。

三种面孔,都为一个“卖”字

记者采访发现,朋友圈卖货的卖家,有三种类型。

一种是只是兼职,赚点小钱的卖家。

正在日本留学的季小姐就是用做代购的方式赚外快。“市场流通的日本化妆品鱼龙混杂,有的无法保真,价格较高,许多人选择从日本代购,通过支付宝付款。”季小姐做代购一年多,通过朋友介绍来的顾客占30%左右。因为并非专业代购,没有固定的进货发货程序,她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化妆品信息,了解顾客需求。“下课后到日本的商场和药妆店采购,因邮费较贵,除了特殊的个人直邮外,基本是几人拼邮费。”

一种是专业的营销帐号,这些卖家能通过营销手段获取大量关注度。

还有一种卖货的模式则明显涉嫌传销。

大学毕业后,郑小姐在朋友圈卖面膜,这是最火爆的产品种类之一。她透露说:“面膜的代理商有三种,最高的是总代理,之后是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和网络经销商。只要掌握好技巧,月入万元不是问题。代理商的规格越高,进价越低。”

值得注意的是,郑小姐所经营的模式,正是被外界诟病的“传销模式”,据了解,这种模式下,高级别的代理通过工厂拿到廉价产品,再层层卖给下线。发展下线赚取差价,产品质量不要紧,只是击鼓传花的道具。

从“尴尬”到“拉黑”,距离有多远

今年刚大学毕业的李小雨说,她与奢侈品高仿工厂合作,在朋友圈里卖货。一个路易威登的正品旅行袋,高仿的只卖700至800元,满足了一些女性的需求。

但李小雨说,她也注意到,频繁地刷屏令朋友们不满。

对于朋友圈卖货,您怎么看?从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看,基本有三种态度。

一种是无所谓的态度。“反正我不买。”

一种是“还好吧,懒得在网上看,手机看看商品也不错。”

一些市民对朋友圈卖货表示“方便购物,能接受”。“只要价格合理,东西是正品,就会在朋友圈里买,但是只限于很熟悉的朋友。”沈阳市民陈西说。

还有一种态度则很坚决。“朋友圈被广告刷屏,反感!我必须拉黑。”

成都市民熊莲举例说,她认识的一个人,遇到每个可以说话的都加为微信好友,然后“满屏都是她的假包,简直就是视觉污染。熟人间最好不要赤裸裸地推销,我是发现一个,拉黑一个。”

正在念大学三年级的源源说,卖货的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一般都是当成兼职来做。有一些久未联系的老同学突然联系的话,多半是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本来想拒绝的,但是碍于面子不好拒绝只好帮着转发一个。屏蔽掉又会被对方发现,自己倒觉得不好意思。但刷屏太厉害我必须屏蔽了。拉黑后,世界安静了很多!”

社交平台“卖货”能走多久

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朋友圈中的买卖,远非面子和心理那么简单。

专家提醒说,朋友圈卖货和开微店不同,付款方式由双方商定,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纯属个人交易,没有第三方参与担保和监督,买到假货或者上当,一旦遭遇熟人“坑友”,往往只能无奈吃个“哑巴亏”。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说,微信朋友圈属于社交平台,商业行为介入后,会遭到部分人的抵制。建议经商人士把朋友圈分组,单独添加客户群,与亲朋好友的分组相区别。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天祥表示,朋友圈卖货要看货物性质和销售方式。“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卖假货,触犯法律。需要特许经营的如烟草,也不允许私自销售。对于扰乱经济秩序的传销,更是法律禁止、从严打击的犯罪行为。”

张宝义认为,要警惕社交和电商融合的模式中,出现为传销开绿灯的情况。传销杀熟,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传销行为更具隐蔽性。监管部门拿到群众举报的线索,也需要掌握相应的证据,如往来帐户信息、货物流转、资金往来的记录。

业内人士表示,熟人信用取代不了商业信用,持续市场还要靠商品和服务本身的质量和口碑。朋友圈卖货或许流行一时,但长远来看,随着交易平台完善,这种交易方式将逐渐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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