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双11”大促中,“直播带货”成为一大风口。
超过50%的商家都通过直播获得新增长,直播带货这一新玩法被越来越多的商家看好。
那么,直播带货大火的背后是不是也存在着隐患呢?
据数据监测显示,天猫“双11”开场1小时03分,直播引导的成交超去年双11全天;8小时55分,淘宝直播引导成交已破100亿;全天淘宝直播带动成交近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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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淘宝商家直播间截图
不得不说,直播带货已经成为电商营销促销的“新法宝”,直播的价格实惠,赠品较多、宣传方式独特等因素颇受消费者的青睐,“口红一哥”、“销售一姐”们更是一次次刷新直播带货的销售纪录。
电商直播、网红爆款、达人直播正在“二次爆发”成为新增长点,直播带货或能引导部分交易额。
“网红经济实则是网红电商演变而来,利用粉丝对网红的青睐,进一步加强感情基础,从而实现变现
所以,直播与传统的购物方式相比,黏性更强,转化率更高。
然而,繁荣之下却有隐忧。
有着“口红一哥”称号的现象级网红主播李佳琦,在前不久因为一场不粘锅直播过程出现“翻车”,在使用不粘锅的过程中,鸡蛋打入锅中,秒糊的现象,引起买家群体对直播货品的质量堪忧,和社会各界对直播中对产品的虚假宣传产生质疑。
11月13日,“李佳琦被指虚假宣传”在度上热搜,这一话题引起不少网友在主播微博底下留言宣传的商品价格有出入,没有赠品,售后服务差等消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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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李佳琦直播间截图
对此,以直播分析了一下几点:
1、网红直播“带货”本质是电商。
网红直播“带货”相较于传统电商是一种新型电商模式,那么在这过程中网红主播通过任何平台销售产品时,只要存在刷单、刷评论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电子商务法》中都是明确禁止的。
2、直播带货属广告行为。
“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宣传新形态的消费模式受到很多粉丝追崇。
但《广告法》中对广告定义是,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
而“直播带货”表现形式互动性更强,但是本质与传统的电视广告是一样目的
因此,如果直播者所宣传的商品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康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网红直播存在监管缺陷。
由于网红主播或明星本身是自带流量的,所以其在通过带货的过程中,可以为品牌带来大量曝光,和为商家导流带动产品的销售。
因一些直播平台在内容审核机制、监督管理上不够完善,让很多主播钻了空子,凭着自身的流量做虚假宣传,出现了售卖“三无产品”、传播虚假广告、消费者售后维权难等问题。
4、通过直播买货维权难。
由于商品质量不过关,部分直播平台付款方式多通过微信等便捷的方式私下交易,再加上部分直播商家出售伪劣商品后便将其下架等因素
导致消费者没有下单购买等购买合同,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后期的退换货就无法得到保障,陷入维权难的困境。
作为消费者,首先要提高对商品的判断能力,对于低价、小众的商品应当理性购买
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
最后,遇到消费维权“瓶颈”时,可以选择向消协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
直播行业如今火爆,避免不了有一些想要钻空子的主播,对于直播平台管理机制,应不断强化,应行业发展需要,有关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为消费者提供一条安全的购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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