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偏远地区中转软件服务的日常技术维护,以便使用偏远地区中转软件服务的商家获得更优质的服务,拼多多特制定了《拼多多偏远地区中转软件服务费规则》。
《拼多多偏远地区中转软件服务费规则》全文如下:
【提示条款】
《拼多多偏远地区中转软件服务费规则》(以下或简称“本规则”)是由拼多多平台的运营方即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在本规则中或简称“拼多多”)与以独立第三方经营者身份入驻拼多多的法律实体(在本规则中或简称“您”或“商家”)共同达成的关于使用偏远地区中转软件服务的各项条款、条件和规则。
拼多多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本规则各条款(对于本规则中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内容应重点阅读),并请您审慎考虑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规则。如您通过拼多多平台在线接受本规则或实际使用本服务的,则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规则,同意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拼多多有权不时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废止)本规则的内容,并通过提前通知、公示等方式通知您,届时请您认真阅读变更后的协议并审慎决定是否接受,如本规则调整并生效后,您仍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表示您同意拼多多对本规则的调整且您同意接受变更后协议的约束,如您不接受变更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1.总则
1.1.为优化拼多多向使用偏远地区中转软件服务的商家提供的各项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1.2.偏远地区:指新疆、西藏,以及后续因业务发展可能新增的其它偏远地区,具体范围以拼多多平台提示为准。
1.3.中转服务软件服务费:指平台就向商家提供的发货至中转仓,商品经中转仓后发往消费者的技术支持收取的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
2.1.拼多多为向您和消费者提供上述服务投入了大量技术资源、人力成本等,因此,拼多多将基于您使用的中转服务向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2.2.商家使用中转服务的,拼多多将基于使用中转服务的订单向商家收取软件服务费,您可至【商家后台-物流工具】查看中转服务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具体路径可能存在调整,请以相关页面提示为准)。
2.3.订单发生退款的,若订单已发货且订单商品已完成中转仓入库的,则收取的中转服务软件服务费不予退还。
2.4.商家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拼多多通知相关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银行等,下同)自店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保证金等,下同)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软件服务费,结算数据以拼多多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2.5.除基础技术服务费外,若某一订单出现中转服务软件服务费与类目技术服务费、“百亿补贴”技术服务费、直播技术服务费叠加收取时,拼多多在按照类目技术服务费、“百亿补贴”技术服务费、直播技术服务费择高收取后,还有权收取本规则规定的中转服务软件服务费,具体以拼多多平台系统显示及记录为准。
2.6.商家同时符合本规则和其他协议或规则收取佣金、技术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等(相关表述可能有所调整,具体以相关协议或规则实际显示为准)约定的,拼多多除按本规则之约定收取软件服务费外,还有权依据其他协议或规则向商家收取相关费用。
举例说明:通过多多进宝渠道产生的订单,商家除支付本规则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外,还需支付多多客佣金和结算给多多进宝的技术服务费等,相关协议或规则可参考《多多进宝推广平台使用协议》。
2.7.取消参与:商家可在商家后台根据相应页面提示终止使用中转服务,具体终止时间以相关页面提示为准,但下线前已使用本服务的订单拼多多仍然有权按照相关标准收取中转服务软件服务费。
3.特别说明
3.1.您不得通过将不符合中转服务的订单与符合中转服务的订单以同一个快递发送至中转仓等方式规避支付或少支付其应向平台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亦不得帮助或为他人实施该等行为提供便利。
3.2.拼多多有权根据商家店铺内交易行为、交易数据/信息、拼多多用户数据、普通人的正常消费习惯、快递物流行业交易习惯、互联网领域行业惯例、生活常识等因素单方判定商家是否构成违反本规则,并对违规商家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1)关闭或限制商家账户(包括关联账户)权限、商家店铺(包括关联店铺,下同)功能;
(2)限制商家店铺的店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店铺保证金、活动保证金及货款,下同)提现;
(3)商家店铺部分或全部商品屏蔽、降权、下架、禁售、删除、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
(4)商家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5)自商家店铺的店铺资金中扣除商家应支付/少支付的软件服务费;
(6)自商家店铺的店铺资金中扣除商家违规行为对应的应支付的软件服务费全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7)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措施。
4.附则
4.1.本规则是对平台协议及其他平台规则的有效补充,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本规则中的用语具有与平台协议、平台规则中相应用语相同的定义;本规则规定与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规定冲突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涉事宜,适用平台协议或其他平台规则,并以商家管理后台相应页面提示为准。
4.2.本规则于2023年【】月【】日首次发布生效,即自2023年【】月【】日00:00:00之后使用上述服务的订单,适用本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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