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播推出618商家超级播招募令,商家可以获得活动激励,具体来了解:
一、概览
活动时间
2023年5月31日00:00:00-2023年6月20日23:59:59
参与门槛
淘宝/天猫商家身份账号,主播等级V4及以上(取2023年4月30日当天数据为等级判断标准)
注:若商家已报名且过审了618期间的营销IP活动(直播爆爆日、直播宠粉日、直播上点心、超级直播预售盛典),则不可参与本活动,即使报名也无法获得奖励。
报名指南
1、前往直播中控台/淘宝主播app——活动广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00:00:00-2023年6月13日23:59:59
3、未报名即使完成活动要求,也不会发放奖励;若单商家报名了多个招募令活动(黄金、铂金、钻石),则平台将按最高等级(黄金<铂金<钻石)的招募令活动要求来考核商家的完成情况并据此发放奖励。
二、流量激励规则
注:
1、关键指标释义:
成交同比22年618增速=(2023年618考核期间段的累计成交-2022年同期间段的累计成交)÷2022年同期间段的累计成交×100%
成交环比23年4月增速=(2023年618考核期间段的累计成交-2023年4月累计成交)÷2023年4月累计成交×100%
商业化:投放“超级直播”以及“超级互动-投放直播间部分”产品参与计算
2、若主播在22年618期间未开播,则不考核【成交同比增速】。
3、本活动分2次考核,期中对符合任务要求的主播先下发部分流量券激励(约占全周期流量券激励的40%),在活动结束后考核全周期完成情况;、若某主播完成期中考核要求,已获得期中流量券奖励,则在其完成全周期考核要求后,发放流量券=【全周期总奖励流量券-期中已发放流量券】。
若该主播未满足期中阶段的考核要求,但活动结束后,满足全周期的考核要求,则一次性发放全周期总流量券。
例:假设A主播报名了铂金招募令,满足了期中阶段考核要求,获得了流量券2.5万PV;活动结束后,统计A主播在全周期(5月31日-6月20日)的数据满足全周期考核要求,则发放剩余部分的流量券3.5万PV(全周期流量激励6万PV-期中已发放流量奖励2.5万PV)。
三、权益发放和使用规则
1、活动奖励的发放:完成活动考核要求才可获得奖励,主播可在淘宝直播PC中控台及淘宝主播APP查看流量发放明细。
2、奖励流量使用说明:淘宝直播流量券介绍
3、流量券的有效期:获取到的激励流量有效期限为7天(7天内未开播,或7天内开播时未使用流量券核销,第8天系统将会对这部分流量券做过期失效处理)。
四、活动清退
若出现以下情形,将立即被清退出活动:
1、不符合本活动考核相关要求;
2、如参与活动的商家主播存在违规行为通过数据造假等不正当方式获得本活动激励权益,平台将取消相应激励资格,并有权收回权益,并按照《淘宝直播管理规则》进行处罚,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3、在本次激励活动中,商家主播或者主体关联的其他账号涉嫌严重违反《淘宝直播管理规则》被处罚或被处以特定管理措施,或违反《点淘社区管理规范》的;
平台将取消相应激励资格,并有权收回权益(含已使用的及未使用的),并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淘宝直播管理规则》进行处罚,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4、用户存在账户异常或订单异常(如以获利为目的,或非实际消费需求而发生的交易等)的情形,则异常账户和异常订单不属于本规则的激励范围。
5、商家主播应遵守淘宝和/或淘宝直播平台相关规则协议,如因商家主播违规行为,包括商品或者店铺被处以下架、屏蔽、删除、扣分、限制交易、监管账号或者查封店铺等措施;
导致淘宝直播热浪币无法使用的,淘宝及淘宝直播将不进行任何退款、提现或补偿,并有权收回已发放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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