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消息,京麦商家中心今日发布公告称,春节期间如若商家没有参加“春节送”活动,可享受发货时效考核放宽。
目前京东已针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16日00:00:00-2023年1月28日23:59:59成交的订单,只需要在2023年2月1日23:59:59之前完成揽件及发货操作即可。
如果商家春节期间提前放假暂停营业,导致无法发货时,建议商家及时在店铺主页及商品详情页进行延迟发货信息透传,告知消费者春节期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的订单暂停发货。
并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店铺报备,报备通过后将会对订单进行免责处理,请商家朋友们知悉。
公告显示,商家朋友春节期间暂停营业,需要提前进行“商家原因”的店铺报备,报备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如下。
店铺报备提供的材料:需要提供商详页或店铺主页延迟发货的说明截图,截图中需包含如下话术,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产生的订单因XXX原因将会延迟发货,预计发货时间在X年X月X日(如不确认后续发货时间需告知消费者)。
注意事项:店铺报备时提供的报备时间需要在前台展示的时间范围内;当符合上述规则后,店铺报备即可成功。店铺报备路径:商家后台-订单管理延时发货报备-延迟发货报备-店铺报备-商家原因。
与此同时,京麦商家中心还发布商品价格-合规经营倡导,为保障消费者享有公平合理的价格体验,商家设置的商品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价、优惠价、到手价、成文价等)应当具备价格竞争力。
损害消费者价格体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同一商家或者同一品牌在京东平台所售卖的商品价格,高于同一时间段在其他渠道所售的同款商品价格;商家所设置的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平台内同款商品的价格。
若商家发生违反本规则,或经消费者投诉发现商家存在价格违规行为的,京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协议等进行处理,并有权视违规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下架违规商品、限制营销活动、降低店铺等级、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违约金、搜推屏蔽/降权、店铺关停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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