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拉动京东开放平台手机POP商家销售积极性,特拟定2022年Q3季度手机品类POP商家激励政策(非品牌店-品牌专卖店):
一、政策参与商家:
京东开放平台手机品类POP专营店,OV系品牌专卖店,除品牌官方旗舰店、Apple专卖店、京东之家、京东电竞星宇以外的POP商家(店铺主营类目为:手机通讯-手机-手机)
二、政策参与类目:
手机通讯-手机-手机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7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四、具体政策:
1、2022年Q3政策将进阶档位分为7档,甩手网了解到会按月度、季度进行达量考核:
(1)月度激励:每月销售达成按对应档位享受月度返利激励,要求GMV和广告投放比例同时达标;
(2)季度激励:月度未达标但季度达标(或月度达标档位低于季度达标档位),按照季度达标最高档位进行计算返还返利差额;
2、增设服务指标考核政策:
(1)考核指标项:咚咚满意度、售后评价满意度(考核权重为各50%)
(2)考核标准:咚咚满意度月度门槛值90%、售后评价满意度月度门槛值85%
(3)考核周期:按月度进行考核,每月第一周进行上一月达成情况进行公布
(4)考核要求:商家应关注店铺日维度对应服务指标运营情况,达成水平不得低于平台制定的门槛值标准,指标中任一项不达标均为考核不通过
(5)考核方案:每月度进行考核并与当月返利金额挂钩,季度第一个月份如未通过进行首次预警不影响返利,第二月、第三月不通过按照达成比例计算返利额度(即返利金额x指标实际达成值/指标门槛值),季度整体不通过按照季度达成比例计算季度返利额度。
3、数据口径:政策参与类目下的GMV为考核期内店铺内下单且在次月26日之前完成的订单产生的GMV【剔除退货、**、优惠券金额等;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投放站外广告奖励政策》所产生的GMV由于已享受了此广告奖励政策的激励,此部分GMV计入《2022年Q3京东手机POP平台商家激励政策》中进行达量考核,但此部分GMV不享受Q3政策的返利;
在返利中剔除此部分GMV的返利】,广告费投放包含商家在京东对应的政策参与类目实际消耗的金额。每考核周期结束后,次月26日进行数据计算;
POP实物GMV=销售金额-单品促销-套装促销-团购优惠-满减满送-店铺东券-店铺京券-让利促销-店铺限商品京券支付金额-店铺限商品东券支付金额-退货、**及其他优惠券金额。
政策参与店铺的考核服务指标为自然月/季度店铺指标达成,咚咚满意度=咚咚满意量/咚咚评价量,售后满意度=售后评价满意量(即评价满意数量+评价非常满意数量)/售后评价量;
4、已享受特殊扣点的商品所产生的GMV均计入此政策内进行达量考核,同时考核广告费,但不再给予本政策下返利。
5、使用了平台优惠券的订单所产生的GMV计入此政策内进行达量考核,但不再给予本政策下返利。前述平台优惠券指由平台100%承担成本的优惠券。(最终以平台数据口径为准)
6、广告招商费用是否核算到2022年Q3商家激励政策广告费中以实际招商方案为准。
7、《京东开放平台商家投放站外广告奖励政策》请参考链接:
http://rule.jd.com/rule/ruleDetail.action?ruleId=2650
8、已享受店铺特殊扣点政策的商家(除Apple专卖店铺外),若季度GMV未达到档位,则该季度的店铺扣点将按照类目标准扣点进行核算,随季度返利统一扣减返还【例:A商家年度扣点3%,Q3 GMV未达档V3或以上档位,则平台将在该商家Q3季度返利中扣减该商家需向平台补足的扣点金额,不足扣减的部分由商家按平台通知另行支付补足】。
9、如果商家未达到政策要求广告费金额,,则需按照实际广告消耗金额所达标档位倒推GMV,再进行该档位GMV取值,计算逻辑:实际广告消耗金额除以对应档位的广告投放最低门槛。
10、返利流程中,如果被京东风控系统识别有虚假交易等行为,则取消当季度全部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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