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部分优质消费提供更优质便捷的退款保障体验,淘特拟修改《消费者权益保障规则》、《未发货秒退服务条款》规则,相关内容于2021年10月1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内容如下:
一、目的
为规范淘特的消费者保障服务行为,丰富消费者保障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二、原则
1.淘特商家应当履行基础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入淘特即表示据本淘特规则向消费者提供基础的消费者保障服务。
2.淘特将在搜索、商品详情、退款详情等页面透出消费者权益保障标识,降低买家的购物决策成本,商家授权淘特可根据服务运行及店铺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服务内容。
3.商家选择特色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或者在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等处实际使用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标识的商品根据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对应服务内容;商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退出特色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如有特殊规定从特殊规定),但应继续就服务停用前消费者已下单的订单提供对应服务内容。
4.淘特有权对商家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商家与淘特签署的《淘特商家服务协议》及平台规则,对不履约行为做出处理
三、基础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
四、个性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
五、个性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的加入与退出
1. 特色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为局部商家适用的服务条款,当您点击“已阅读并同意”或者实际开通对应服务权益的,则视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该服务条款之全部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
2. 商家在该服务开通后的24小时内不得关闭服务;服务开通满24小时后,商家可以自行关闭。
3. 商家关闭该服务的,相应服务标识将不再展示,但服务关闭前已付款且满足本服务履行条件的订单,可继续享受该服务。
若店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淘特有权视情况强制关闭相关服务,并有权禁止商家再次开启相关服务:
(1)商家滥用本服务进行违规操作,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或者可能损害淘特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商家违反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构成违规的。
六、消费者保障:
若商家未根据规定履行服务的,淘特有权要求商家作出合理解释及/或提交相应的凭证,并对商家的违约情况独立作出判断,商家应及时提供相应的解释及/或凭证。如淘特认定商家违背或未按时履行的,淘特有权支持并执行消费者的退款申请并根据违规情节决定商家应向消费者支付的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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