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抢购热潮过后,又迎来了投诉高发期。记者从北京市消保委获悉,今年“双11”期间(11月11日至20日),全市各级消保委受理网购投诉1734件。其中,涉及“双11”的投诉221件,同比基本持平,占网购投诉量的12.7%。在“双11”的投诉中,虚假促销活动占到投诉6成。
提前抢的计算机又降价了
“双11”期间,很多商家推出“满减”、“抢购”、“预售”等活动,看似给出了较大的优惠,实则隐藏陷阱较多,相关投诉也最为集中,占比62%。
消保委指出,很多商家的优惠条件限制多。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商家未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或者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引起消费者误解,造成损失。如消费者王女士于11月9日提前参加“双11”促销活动,以2588元购买1台计算机,商家承诺提供保价服务。但“双11”当日该商品售价降至2459元,王女士申请价格保护未果。
秒杀的酒店被取消订单
不少商家“双11”未充分做好预备工作,一旦销售过程中出现货源不足、系统问题等,便简单地取消订单,造成消费者损失。
如消费者张先生在某旅游网站上以11元的价格秒杀到海南三亚某酒店的一晚住宿,付款成功并收到确认短信,商家随后却以“该活动有误”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还有成功下了单,也不能保证顺利拿到货的案例。如消费者蒋先生在某网站购买一台冰箱,商家承诺次日送货上门,后又改口称“近期无货,需等到月底”。
电子发票也可做维权证据
消保委指出,“双11”的网购狂欢,价格是吸引眼球的重要因素。一些消费者在“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的诱惑下,生怕错失良机,却忽视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功课。对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双11”血拼须理性,切勿因贪图优惠而冲动消费。同时要注重售后,留存票证,了解“三包”、售后等服务范围和承诺。签收快递前,务必开箱检查核对。另外,应妥善留存订单、发票等购物凭证以备日后维权。
还有消费者担心,网购拿到的电子发票是否也具备相关效力。对此,记者从税务机关了解到,电子发票与普通发票一样,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的网站查询真伪,它的法律效力和使用方法与纸质发票相同。如果消费者仍需要纸质发票,可以自行下载打印。
据普陀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电子发票的首批宣传推广范围主要是电商、电信、快递及公共事业服务企业,不少企业经过前期成本测算,选择开发使用电子发票,而企业开具电子发票后,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对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消费者也可以将电子发票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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