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终于落地了。
2015年10月10日,先后调研21个城市,起草近两年时间后,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一时引起广泛质疑。
7月28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关于《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即所谓的“网约车新政”,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作出了回应。
新政将于2016年11月起开始实施,而它对乘客、网约车及司机、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将产生哪些影响?以下是重点内容:
一、网约车合法了,私人小客车合乘被鼓励
网约车合法地位获得明确,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程序转为网约车。同时,将明确专车和快车,和合乘(顺风车)的界限。
二、网约车为“预约出租客运”,而非出租客运
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而不是出租客运),仍旧按照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则来管理,同时最大限度地适应网约车行业新的特点。
三、网约车里程60万公里强制报废,车龄8年则退出
按里程报废,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四、全/兼职司机将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
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对于兼职司机,采用灵活用工的处理方法。
五、专车价格仍由市场调节
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征求意见稿曾引起广泛争议
先后调研21个城市,起草近两年时间后,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之后,进行了为其一个月的社会意见征集。虽然当时已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的合法性,但其中网约车车辆需要登记为出租客运,以及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这两点引起了许多争议。而对文件的讨论修改一直延续至今。
首先,《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这意味着从事专车服务的私家车主,如果将车辆属性登记为出租客运,私家车的使用年限最多只有8年。
其次,《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征集意见中,70%观点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由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少为兼职,如果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大量兼职司机或将退出网约车市场。
众所周知,目前网约车市场的主要成员为C2C模式的滴滴出行、优步、易到专车,以及B2C模式的神州专车。其用户覆盖非常庞大,如果按此办法执行,会促成该市场极大的变化。
不过,在这次发布的《暂行办法》的正式版本中,这两条都得到了灵活调整,消除了这些网约车平台和广大网约车司机的疑虑。
全国统一网约车管理?
这次新政出台后,是否全国要统一对网约车的管理政策?
刘小明表示,出租汽车坚持属地管理,在制度设计上给地方发挥主动性留有了足够的空间和余地,地方也可以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对网约车的管理,许多地方政府此前都推出了不同方式应对。
2015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就向当时的滴滴快的颁发了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的许可资质,即有史以来第一块“网约车牌照”,滴滴也成了在上海地区第一家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
当时,海博出租拿到了上海交委批复的500辆网约车,统一使用“沪A·M”网约车专用牌照,均有出租车客运资质,在滴滴平台上作为专车上线营运。
而在去年底和今年初,杭州、广州在内等城市的交通运管部门、公安部门也多次约谈优步、滴滴、神州和易到等网约车服务平台,提出报送人车信息、开展背景审查、清退非本地牌照车辆等整改要求,并将清理结果反馈。
对于经营平台而言,新政或许能让事情变得更简单: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许可将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其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网约车行业问题能改善吗?
网约车平台改进了城市百姓的出行服务,但同样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比如承运人责任主体不明确,乘客安全和驾驶员权益得不到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泄漏风险比较高等。
比如,据《钱江晚报》报道,2015年以来杭州市运管部门查扣了约300辆接入网约车平台、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杭州市公安机关对这300辆车的司机进行背景审查,发现其中9名司机有违法犯罪记录,其中部分司机存在“抢劫、入户抢劫、吸毒”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劣迹。
刘小明在会上表示,经过两年时间,网约车的优点和问题也基本暴露,但没有完全暴露。现实阶段办法仍为暂行,在实施过程中还会进一步跟踪、完善。
以下为滴滴和优步分别对新政作出的回应: